台州婚外情调查: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条件如何
一、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条件如何
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其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再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另外,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涉及财产分割部分,若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再审。需注意,申请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法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愿意咋办
若一方不愿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会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一般而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多为共同财产。然后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房产,若为婚后共同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实际居住需求、贡献大小等决定归属及补偿问题。若一方隐匿、转移财产,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总之,通过法律途径能有效解决离婚财产分割争议。
三、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是必不可少的吗
在离婚财产分割证明中,公章并非必不可少。
离婚财产分割证明通常是用于证明离婚时财产分割情况的文件。若该证明是由
若为双方自行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或按手印时成立并生效,一般也无需加盖公章。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向相关部门提交该证明用于办理房产过户、财产登记等手续时,可能要求加盖侦探事务所公章或其他特定机构公章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取决于具体办事机构的要求。所以公章是否必要需依具体用途和相关部门规定来确定。
当我们探讨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条件如何时,需要明确,并不是所有对离婚财产分割结果不满意都能申请再审。若存在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可申请再审。另外,若发现新的重要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也符合再审条件。你是否正在纠结自己的离婚财产分割情况能否申请再审呢?如果对再审的具体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再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思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